大家注意:報送2021年無錫市優秀文藝成果的范圍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獲得年度國家、省級、無錫市級重要文藝獎項的優秀文藝作品和獲得國家藝術基金、江蘇藝術基金創作資助的項目,以及在國家級核心原創刊物、選刊上登載的原創文學作品。
中共無錫市委宣傳部
關于報送2021年無錫市優秀文藝成果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調動我市廣大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根據《無錫市文化藝術項目扶持獎勵辦法(試行)》要求,我們將對2021年度全市優秀文藝成果進行認定和獎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獲得年度國家、省級、市級重要文藝獎項的優秀文藝作品和獲得國家藝術基金、江蘇藝術基金創作資助的項目,以及在國家級核心原創刊物、選刊上登載的原創文學作品。在此期間已獲得本市獎勵的不再重復申報。
1、國家級重要文藝獎項是指:獲得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印發的《全國性文藝評獎改革方案》中所認可的23項常設性文藝獎項。(見附件1)
2、省級重要文藝獎項是指:(1)由江蘇省委宣傳部、省文旅廳、省廣電局和省文聯設置的20項省級常設性文藝獎項。(2)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的優秀文藝作品,以及參加中宣部、國家文化旅部、國家廣電總局和省委宣傳部、省文旅廳、省廣電局組織的重大文化活動展演展播的作品及為重大文化活動的展演展播展出而創作的項目。(3)省委宣傳部年度文藝精品劇目劇本創意大綱入選項目。(見附件2)
3、市級重要文藝獎項是指:(1)對應省級常設性獎項的市級各類文藝獎項。(2)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各類文藝獎項。
二、申報時間
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逾期或不申報的,視為棄權。
三、申報程序
各市(縣)區委宣傳部負責扎口本轄區內(含社會制作機構)作品的申報工作;市文旅局、市文聯、市廣電集團、市文化發展集團及在錫各高校負責本單位相關作品申報。
請于10月31日下班前將電子版表格(見附件3)發至wx2505@126.com,紙質版蓋章后在一周內寄送至市民中心2號樓1203文藝處辦公室,聯系人:曹超君,電話:15961777557。
中共無錫市委宣傳部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國家級重要文藝獎項
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群星獎、動漫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電影華表獎、電視劇飛天獎、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中國戲劇獎、中國電影金雞獎、大眾電影百花獎、中國音樂金鐘獎、中國美術獎、中國曲藝牡丹獎、中國舞蹈荷花獎、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中國攝影金像獎、中國書法蘭亭獎、中國雜技金菊獎、中國電視金鷹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駿馬獎、上海國際電影電視節“金爵獎”“白玉蘭獎”、中國吳橋國際雜技藝術節“金獅獎”、中國國際馬戲節“金虎獎”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獲獎文藝作品等23項常設性文藝獎項。
附件2:
省級重要文藝獎項
精神文明“五個一”工程獎、紫金文化藝術節、紫金合唱節、江蘇省文華獎、江蘇省五星工程獎、江蘇省戲劇文學獎、江蘇省優秀廣播電視節目獎(廣播文藝獎、電視文藝獎)、紫金山文學獎、江蘇省文藝大獎(戲劇獎、書法獎、美術獎、音樂獎、舞蹈獎、攝影獎、曲藝獎、民間文藝獎、電影獎、電視藝術獎、雜技獎、文藝評論獎)等20項省級常設性文藝獎項。